如今,“簡政放權”是政治經濟生活中的熱點。因為它是新一屆政府開門理政的抓手,被總理稱為“突破口”與“切入點”,用作“先手棋”。記得去年李克強甫一履新,就表示“要把加快轉變職能、簡政放權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”。而事實上,截至去年年底,國務院先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清理取消評比達標事項共有416項之多。力度之大、行動之快,為歷屆政府所僅見。
  效果怎麼樣呢?李總理今年在兩會記者見面會上回答中央電視臺、中國網絡電視臺記者提問時說:去年新註冊企業增加了27.6%,其中私營企業新增30%,這是十多年來最高的。這也表明簡政放權是激發市場活力、調動社會創造力的利器,是減少權力尋租、鏟除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。”上個月,他在海口考察,當得知當地註冊企業實現井噴式增長後表示:“簡政放權能夠讓百姓創業收入提高,生活成本降低,這‘一高一低’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!”其實“一高一低”,也是對一年來政府簡政放權最好的褒獎。
  但是誰要以為一件好事、一個決策,就一定順風順水,像馬年流行的“馬字句”說的“一馬當先、萬馬奔騰、揚鞭策馬、馬到成功”那樣,就一定想當然耳。還要看到如今在簡政放權上,還存在不少的問題,甚至有很大的阻力。
  比如避重就輕、中間梗阻,存在最後一公里不通暢的問題;比如權力截留、改頭換面,使簡政放權難落實處;比如從中作梗、審批隱身,看起來審批項目少了,但需要前置評估的項目多了,依然存在“辦事難”的弊端;又比如變相保留、故意設障,一些掛靠在政府各部門的事業單位和各類公司、行業協會、商會、中介等社會組織,成了“二政府”,阻礙了簡政放權的實施。至於有的地方一邊做減法,一邊做加法,或者簡政放權以後有些地方監督缺乏有效手段,監管不到位;或者下放事權管理職責不清晰,管理力度弱;或者運行環節多,審批效率差,等等,更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。舉例來說,一位準備在東部某市開汽車4S店的姚先生,為了這個項目,他花費了半年多時間,其中政府部門審批用了近30天,其餘5個月的時間,都用在中介機構評估、編製報告和專家會審。總之一句話——放沒放夠該放的權力,管沒管住該管的事情。
  什麼原因呢?就在於“這是削權,是自我革命,會很痛,甚至有割腕的感覺”,誰會在“割腕”面前那麼甘心?“但這是發展的需要,是人民的願望。我們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,言出必行,說到做到,決不明放暗不放,避重就輕,更不能搞變相游戲。”(引自李克強語)更何況開弓沒有回頭箭,且又涉及建設廉潔政府、減少權力尋租,打造經濟升級版等重大事項,是最大的政策紅利,當然必須全力做好。
  對此,有兩種可供選擇的態度,一種是“葉公好龍”,看起來十分喜歡,實際上非常懼怕,由懼怕繼之抵制。一種是“曾子殺豬”,說到做到、決不食言。把該放的權放開、放到位,把該管的事管好、管到位,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。不搞花花架子,不搞虛晃一槍,不搞數字游戲。這才是應有的態度。
  文/雷鐘哲  (原標題:簡政放權:葉公好龍還是曾子殺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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